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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师范大学关于2018年(下)MPA论文开题有关事宜的预通知
来源:浙江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  访问次数:2065  加入时间:2018-04-14 15:14:26

各位MPA研究生:

按照研究生院学位工作相关要求和MPA培养进程,现将我院2018年(下)MPA论文开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开题时间2018年9月(暂定,确切时间另行通知)

二、开题对象:2017级MPA及延期开题者(学分修满、学费缴清)

三、开题需提交材料及截止日期

1、所需上交《浙江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》( 见附件一):3份(A4纸双面打印,封面单面打印,纵向两颗订书针装订)

2、实践调研报告或实践案例1份(作为科研要求)。

内容要求:力求运用公共管理的相关理论,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阐述,杜绝抄袭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阐述;格式要求:正文不少于3000字,并参照(MPA)浙江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(MPA)实践调研报告或实践案例范文及格式(见附件二)。

注意:实践调研报告需要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。上交纸质版前请导师输入评语和等级(可以打印上去),导师签字如不方便可以先不签,事后再签。电子版请发送至zshdmpa@126.com,请用“学号姓名”来命名。

3、《浙江师范大学硕士论文开题审查表》一份。(须导师审核签名,如导师不方便签字,材料寄到后需请导师联系秘书确认)(见附件三)

4、截止日期:另行通知
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
1、开题时请带上两本《培养手册》,开题通过后学生自己负责完成《培养手册》第7、8页“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”所有内容(包括请开题组长签名及开题专家名单)。

2、按照规定,凡欠费学生不得参加开题。

3、学分未修满者不予开题。

4、以上纸质材料邮寄地址: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研究生办公室,邮编321004,电话0579-82298620,邢老师收(建议使用顺丰快递,其他快递公司信件学院不方便领取)。法政学院

2018.3.15


附件一:开题报告模板.doc

附件二:MPA实践调研报告.doc

附件三:论文开题导师审查表.doc